发布时间:2018-09-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以案明纪释法:
文章源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瞒不住的“感谢费”
“去年我也参加过一次免费缝纫培训,感觉就是走过场,我连考试都没去,也给我发了结业证!今年这个班可不一样,管理很严格,学时没学满不能参加考试,结业考试也检验了平时的学习成果。”7月16日,四川省隆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某服装企业“订单”式培训班结业,参加完考试的学员范厚平对培训班赞不绝口。
隆昌市职业技能培训班质量的提升,要从该市去年落马的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局长程志初说起。
蹊跷的1万元转账
2017年5月,隆昌市委巡察组入驻隆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发现该局账目十分混乱。劳动技能培训合同审批签订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全由局长一个人拍板,相关培训用具的报销票据也涉嫌造假,问题线索随即被移交给隆昌市纪委。
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过调取就业局账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局原局长程志初涉嫌严重违纪。
在调查中,程志初银行记录中的一笔转账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调查人员发现,巡察组刚入驻,程志初就往该局下属单位就业训练中心原教师张洪的账户上转了1万元钱。
此外调查还发现,张洪不仅是该单位外聘的缝纫培训教师,从2013年初至2017年5月,张洪开办的培训机构还承接了全市所有缝纫培训班项目。
“劳动者培训合格,承办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就能获得一定的国家补助,而巡察组一来,程志初就给张洪转账,蹊跷得很。于是我们以此为突破口,立即找来张洪询问,但他始终含糊其词,说不清钱的来由。”隆昌市纪委调查人员说。
更让调查人员怀疑程志初和张洪之间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的是,2014年四川省财政厅对隆昌市就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发现缝纫培训存在学时不够、骗取培训补贴等问题,但程志初不但没有严肃处理张洪,反而让张洪继续开展培训业务。
脆弱的攻守同盟
就在调查组紧锣密鼓收集证据的同时,程志初也在开展一系列“行动”。
市委巡察组一进驻就业服务管理局,就引起了程志初的恐慌。但她想到的不是主动交代问题,而是想方设法与送钱的“朋友”统一口径,以求逃脱组织审查。
“5月底,程志初打电话约我见面,对我说巡察组调取了训练中心的资料,之前收了我送的钱,现在退2万元给我,其中1万元已经转给我,让我在组织调查期间不要乱说话,所以上回你们询问时,我没有说实话……”令程志初没想到的是,面对审查压力,张洪很快向专案组坦白了行贿事实及串供对抗组织调查的全过程。
“第一次,我将装有3000元现金的信封塞到她手上,告诉她我想更好地开展培训业务,请她给予支持,她没有拒绝。”2013年初,张洪组织的缝纫培训班如愿成为就业训练中心的常设培训班。
“后来我逢年过节都给她送钱,多则4万元,少则5000元,先后8次共送给程志初8.6万元‘感谢费’。”就这样,张洪将培训范围扩展到了全市各镇(街道),每年可领取40万元至50万元的培训补贴。
张洪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在乡镇开办缝纫培训班期间,将结业考试答案发给学员照抄,帮助大家“过关”;有些学员没有准时参加结业考试,按照规定应该取消考试资格,张洪还是让他们通过了考试;另外有些学员报到后基本就没上过课,张洪也让他们结了业。
围猎“程局长”
就这样,随着“程局长”的风格、习惯流传开去,计算机、厨师、家政等培训机构也开始设法给她送钱送物,想从其手中捞“一杯羹”。
程志初也抓牢这一“商机”,把“责任田”种成了“自留地”。据调查,她违反廉洁纪律及法律规定,收受“感谢费”21.53万元;伙同他人套取资金10.01万元,个人所得4.23万元。
2017年12月,程志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隆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同月,张洪因犯行贿罪,被隆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剖析该案,一方面,程志初的权力过于集中,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导致她独断专行、忘乎所以。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国家劳动技能培训补助等资金监管缺失,资金运用不公开不透明,也给‘蛀虫’留下了后门。”隆昌市纪委调查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