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财政局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以及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一年。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新攀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的要求,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转变财政支持方式;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力做好增收节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加强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确保全市财政持续稳健运行。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47.88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47.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4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全市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财政局局机关和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财政局局机关和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新《预算法》的宣传、教育、培训经费;
2、为更好地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适应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需对政府管理的各类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后纳入核算,需聘请中介机构,支付相关委托公共资源评估费;
3、与财政部科研所合作进行政策研究、合作办学;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会计继续教育;
5、财政工作会议开支;
6、财政“大平台”及办公自动化和网络安全建设;
7、“十三五”规划编制;
8、财政监督检查;
9、投资评审中心业务运行和劳务开支;
10、全市资产管理系统维护;
1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