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460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仁和区11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700万元,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乡镇建设400万元。
2.米易县62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620万元。
3.盐边县174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640万元,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乡镇建设600万元,2023年度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300万元,2023年度省内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奖励2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增收。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8883025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