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32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资金4,289万元。
1.仁和区91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7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42万元。
2.西区3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3.米易县1,56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5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4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60万元。
4.盐边县1,51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23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82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7,843万元。
1.仁和区1,59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米易县2,89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盐边县3,35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0812-8883738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朱健林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279298614@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邮 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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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